史蒂文生黄家事法团队表现优越,先后在不同法律大奖中屡获殊荣,当中包括于《律师月刊》法律奖项2017中荣获「年度家事法律师事务所 – 香港区」、于《Corporate Intl杂志》环球大奖中获颁发「年度香港家事调解律师事务所」、在Corporate USA Today 2018年度大奖及Lawyer International – Legal 100 2018大奖中荣获「年度家事法律师事务所 – 香港区」。上述各奖项旨在嘉许得奖者过去一年在其专业技能及服务方面表现出色,史蒂文生黄再次获奖,是对本所的法律服务及家事法团队的表现予以肯定及认同。
本所是香港领先的婚姻及家事法的律师事务所之一。现时主理家事的法官当中有三位是本所的前任合伙人,其中一位更是高等法院法官。自1978年起,本所于提供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当人们经历关系破裂或者改变家庭环境时提供支援。本部门有三大专责团队,分别是家事法、信托、遗产承办及筹划继承、以及受托监管人工作。
本所专门处理各类争议或非争议的家事案件、涉及国际因素的儿童事务及财务案件,并帮助客户处理有关内地事宜。
本所的团队亦有认可的家事调解员资历,经常主持各类型的家事调解,成效显着获得高成功率。本所提倡面对讼诉时利用调解,以省时及灵活的方法协助双方解决纠纷达致双嬴。
本所不但替客户处理家人和受养人对身故者的财产提出财务及赡养费的申请,更会解决汲及繁复、庞大资产或复杂公司和信托架构的纠纷。
本所的信托、遗产承办及筹划继承团队除了协助客户草拟遗嘱、筹划遗产继承和处理遗产承办外,也与本所的婚姻及家事法团队合作无间,协助离异双方成立信托以保障他们及子女的长远利益。成立信托时本所亦会与国际信托公司紧密联系,迎合我们本地及世界各地客户的需要。
受托监管人工作在香港是一个不断发展的领域,我们有丰富经验处理《精神健康条例》第II部的申请,给予受托监管人建议,并担任原讼法庭委任的专业委员。
如阁下有任何查询或想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络本所傅景元律师。